和普律所为离婚当事人争取回50万元的现金
父母在女儿婚前赠送50万元豪车作为嫁妆。由于女方没有重庆户口,车辆登记在了男方名下。孰料,婚姻仅维持了两年多便宣告结束。女方欲索回豪车,男方却坚称该车属于赠与,不愿还车。2011年3月,张某与裘某登记结婚。就在结婚前的几个月,张某的父母向女儿转款50万元,用于购买汽车。据张某称,由于自己是德阳人,没有重庆户口,不具备在重庆办牌的资格,所以将车辆登记在当时的未婚夫裘某名下,事实上,这辆车是父母赠送给她的嫁妆。然而,结婚才两年多,这对小夫妻就因感情不和闹离婚。离婚后,张某要求前夫裘某将豪车返还,却遭到裘某拒绝,遂诉至法院。